经局党委研究,报请上级部门同意,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& ]0 `$ c Z% _# ]8 B6 h& E一、职位设置
: i, V% F5 L8 e- u# ^% w5 \* A w文秘人员3名,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。 , T6 O1 i. J( ~
二、基本条件 5 w3 T" c& s2 Z
1、思想品德好,事业心强,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; : m/ `' u: t7 B
2、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(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身份,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;
+ s. E7 h3 T* ?1 h$ e. s! Z3、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(在全国获奖者优先)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 7 k- k" b9 L5 H, ^6 ^* a
4、年龄35周岁以下(截止时间:2011年7月31日),男性,身体健康; 6 U& L) }9 _& E( T) o$ ~
5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! N4 c: L3 q5 v9 h8 i+ p1 s3 Y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 + e" R8 c+ P$ e M: J7 ?2 W7 f
报名时间: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,报名地点: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: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。联系人:仇争,联系电话:8208309。 0 _! j' r9 ^' s, p. F6 y
四、有关事项 0 ~, X, h4 j) z
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、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、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。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。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。
2 J2 B N0 Z+ |( ^4 j. l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|